| 詳細說明 |
火電廠脫硫脫硝自動控制系統脫硫裝置的控制系統依據其I/O點數(相當于一臺200MW機組)和工藝系統規模,國內用戶基本要求采用DCS實現。并且由于其工藝系統在火力發電廠內相對獨立、相對復雜,因此,煙氣脫硫裝置的DCS系統(FGD-DCS)由脫硫裝置的總承包商配置和供貨。 由于煙氣脫硫裝置間存在著大量的公用設備,如:石灰石漿液制備系統、石膏脫水系統、工藝水/工業水系統和脫硫工業廢水處理系統等,所以一般均為兩臺(或幾臺)煙氣脫硫裝置配置一套DCS,并且一般都留有與MIS/SIS的通訊接口。
但是,也有用戶仿照單元機組的模式,要求兩臺機組的煙氣脫硫裝置配置三套DCS(每臺機組煙氣脫硫裝置各一套,煙氣脫硫裝置公用部分一套),從技術角度講,這既不可取也沒有必要,因為,不論從運行還是從廠用電配置方面來說,煙氣脫硫裝置都是被當作兩臺機組的公用輔助設施來對待的。
對于新建項目,用戶幾乎都要求FGD-DCS與單元機組DCS的硬件一致或盡量一致,但兩者之間的信息交換大多僅要求硬接線連接,并未要求實現兩者之間實現硬件和軟件的一體化。
關于煙氣脫硫控制室和FGD-DCS設備的布置,目前不論是改造機組還是新建項目一般均設有單獨的煙氣脫硫裝置電氣綜合樓,煙氣脫硫控制室和FGD-DCS設備均布置于此,或者煙氣脫硫裝置電氣綜合樓與除塵除渣控制樓合用。
FGD-DCS的配置及FGD-DCS與單元機組DCS、電廠MIS/SIS的關系見圖一。
就兩臺單元機組的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裝置而言,因為其脫除工藝和輔助設備的配置不同,以及用戶的不同要求,例如:采用電動還是氣動執行機構、進入FGD-DCS的被控對象I/O點數、脫硫廢水處理系統是否納入FGD-DCS控制等等,所以其I/O點數量一般在2500-4000點之間不等。
其基本配置如下:
操作員站24臺;工程師站/歷史站1臺;激光打印機(A3)2-3臺;彩色拷貝機(A3)1臺;FGD-DCS通訊網絡及接口;FGD-DCS過程控制器;FGD-DCS過程控制柜和I/O模件柜;與其它系統的通訊接口等。 2.2控制方式
從全廠運行的角度,以及上述煙氣脫硫裝置控制系統的配置和控制樓的設置可以看出,目前火力發電廠煙氣脫硫裝置的運行模式和控制方式是作為單元機組的一個輔助車間來考慮的。
然而,由于環境保護的需求,脫硫裝置是否正常運行必將成為單元機組能否投入正常運行的一個直接條件,更重要的是:煙氣脫硫裝置作為鍋爐出口后煙道的一部分與鍋爐的運行有著密切的關系,煙氣脫硫裝置的切投、煙氣壓力和溫度的波動直接影響到鍋爐的運行。因此,也可將脫硫裝置視為單元機組的一部分來進行控制。
對于輔助車間的監控,目前國內新建電廠一般趨向于采用在全廠形成煤、灰、水3個集中的控制網絡、設置3個監控點的做法;然而國外也有采用設置一個輔助車間集中控制室,通過通訊網絡對所有輔助車間進行監控的業績,并且國內有的電廠也已經在實施同樣的方案。
因此,對于煙氣脫硫裝置的監控可以有三種方式:
1) 設置單獨的脫硫裝置控制室(包括與其它輔助車間控制室合用);
2) 納入輔助車間集中監控網絡,在輔助車間集中控制室內進行監控;
3) 與單元機組DCS實現通訊或一體化,在單元機組集中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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